高平市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
“4050”公益性岗位的
公 告
为做好我市“4050”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公开招聘“4050”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高平市辖区内的国有或集体改制、破产企业中置换及下岗失业人员。
招聘名额:共100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肯干,愿意从事户籍协管、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4.失业满一年以上的“4050”人员(以《解除劳动合同书》时间为准)。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符合优先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 日至10月24日
咨询电话:2359814
(二)聘用办法
在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人员:
1.夫妻双方均系下岗失业人员,且均未享受过“4050”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家庭,优先聘用1人。
2.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下岗失业人员,且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优先聘用。
3.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按照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从短到长排序后,根据招聘剩余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与考核
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与考核。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高平政府信息网、高平人才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时,按聘用办法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4050”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需签订《“4050”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聘用期为3年,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