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安置常秀明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的
公 示
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现拟安置“4050”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常秀明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其个人情况附后。
若对以上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内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反映地点: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10室
反映电话:0356—2359814
电子邮箱:gprc3711@163.com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