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平市脱贫劳动力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现进行2022年度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交通补贴对象为经多种途径在山西省外跨省转移就业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企业务工的全市脱贫劳动人口。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对本年度到山西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人员,对劳动者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1500元。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企业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人员,对劳动者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600元。补贴资金统一直接拨付至脱贫劳动力个人帐户。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30日。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022年外出务工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属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表》,并出具书面承诺书和晋城通账号(晋城通银行卡复印件)。
(1)申请者还需提供下列材料:务工证明(或参保证明)、收入证明和车票。
①务工证明:包括由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等就业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同时需提供个体户或企业劳资方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②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打印凭条或工资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资专用章),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收入明细凭条等。
③车票:由本人身份证购买的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车票。车票原件由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审核后,提供清晰复印件报人社局创业就业股,复印件上写清楚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凭证,如网上购票铁路12306、微信、支付宝等证明材料要明确有外出乘车时间、车次(或出发站点和到达站点),乘车人员姓名和申请人一致。
(2)特殊情况: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就业、无法提供就业证明和交通费用证明材料的,由本人自主申报就业地、就业时间和就业收入,并承诺提供情况真实(参照居住地到务工地高铁二等座、长途汽车票价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
2.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确认
村委会根据脱贫劳动力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后,同时填写《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情况村级统计表》,经村委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报所属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并提供公示照片。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进行再次复核,并由复核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创业就业股确认。
3.市级核查
由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中心共同对乡(镇、办事处)所报资料进行联审。审核无误后,予以资金支持。
4.资金拨付
根据审核确认的名单及补助金额,市人社局与市乡村振兴中心联合发文,从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直补到人。
五、其他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对交通补贴申领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确保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及时享受到政策补贴,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外出打工就业的积极性。
联 系 人:李建川
联系电话:0356-5222048
附件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
附件2: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公示表
附件3: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