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平市2019年人才储备的
公 告
根据《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4)18号)精神,经市人事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人才储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储备原则、对象、名额及条件
1.储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储备。
2.储备名额:本次储备名额为200名。
3.储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
(2)高平市户籍;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5)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服务家乡建设,服从工作安排;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已参加过我市人才储备的人员和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二、储备办法和程序
1.储备办法
本次储备按学历分研究生类、本科类两类进行储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储备,采取考察的办法直接确定储备人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储备完后,剩余储备名额从报名合格的本科生中竞争择优储备,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确定储备人选。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储备程序
(1)报名:本次人才储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现场填写《高平市人才储备报名表》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9月6日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路184路)
咨询电话:0356--2238911
(2)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报名结束后,参加考试人员务必于2019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到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3)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拟储备人员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平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
(5)储备:储备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本人及人社部门各持一份。储备期满后自行解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三、待遇及管理
储备人才聘期为3年,工资待遇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储备人才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储备人才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此次人才储备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平人才信息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